车损鉴定费用计算是车损按差额累进计费方法。标的鉴定额总价值在1万元至10万元的,1万元部分按3%收取,费用超过1万元部分按2%收取。标的何计额总价值不超过2000的,按50元标准收取。车损
一、鉴定车损鉴定费用如何计算
车损鉴定费用:
1.价格鉴证费收费标准按差额累进计费方法计算:
(1)标的费用物鉴证总值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1万元部分按3%收取,超过1万元部分按2%收取;
(2)标的物鉴证总值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1万元部分按3%收取,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收取,超过10万元部分按1%收取;
(3)标的物鉴证总值超过20万元的,20万元以内部分按第2款的规定收取,超过20万元部分按0.5%收取。何计
2.对标的车损物鉴证总值不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标准收取:
(1)标的鉴定物鉴证总值在2000元(含2000元)的,按50元标准收取;
(2)标的费用物鉴证总值在2000元至5000(含5000元)的,按150元标准收取。
二、何计交通事故鉴定费保险公司承担吗?车损
不承担,交通事故鉴定费保险公司不承担。鉴定因鉴定、费用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三、交通事故车辆损失鉴定
律师在线提醒您,发生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